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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需要挂牌了

发布时间: 2020-12-10 00:00:00

(中安在线) 11月17日,六安市人民政府通知要求对全市辖区范围内的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港口码头、铁路货场等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打桩机、铲车、牵引车、摆渡车等进行调查登记和上牌。凡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由其所有者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机械的种类、数量、使用场所等信息,生态环境部门在审核相关信息后,对其进行统一编码,制作信息采集卡,并将编码号牌悬挂、喷涂于机械的显著位置。

 

   机械申报途径有3种方式:1.微信申报:机械所有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自主申报,登录微信搜索“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进入小程序进行注册后按要求录入申报资料。2.预约服务:需集中采集和登记信息的单位可提前预约第三方上门集中服务(预约电话:0564-3226570,18019582979)。3.定点咨询:机械所有者可前往相关服务点接受信息采集和申报登记指导。

   机械已登记的变更和补办:1、已完成申报登记的机械,若机械所有者、使用区域、DPF设备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可在微信小程序“信息变更”中自主变更。2、已完成申报登记的机械,若发生改装、报废等重大变化的,机械所有者应在10日内向生态环境部门上交原信息采集卡;发生改装的,应重新编码登记,申领新的信息采集卡。3、悬挂、喷涂的标识牌丢失、损毁或无法辨识的,机械所有者应在10日内凭个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向生态环境部门重新申请。

   六安市人民政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配合开展辖区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配合开展对各自监管行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准入制度,协助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对违规在禁用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机械的所有者(单位或个人)或使用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单位依法予以处罚。机械所有者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存在虚假申报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补办变更手续,并依法追究机械所有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