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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暨合肥市纪念六五环境日和“江淮环保世纪行”启动仪式举行

6月5日上午,省人大城建环资委、省生态环境厅、合肥市人民政府联合在合肥市骆岗公园举办2025年安徽省暨合肥市纪念六五环境日和“江淮环保世纪行”启动仪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晓明出席仪式并向记者代表授旗。活动由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贾良清主持,合肥市委副书记路军,合肥市委常委、包河区委书记程雪涛分别致辞,安徽广播电视台生活频率运营中心周娟代表媒体记者发言。 今年的6月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实施以来第11个环境日,5月30日至6月5日是《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第15个环保宣传周,今年六五环境日宣传主题为“美丽中国我先行”。江淮环保世纪行已连续举办32年,今年的主题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蓝天碧水绿地”。 活动指出,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三次亲临考察都作出重要指示。我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全省域、全过程、全方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改革都取得显著成绩,安徽已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的重要生态屏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江淮大地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美丽中国我先行,活动倡议,大家都行动起来,做美丽中国的先行者!出门随手关灯、关电器,降低能源消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或步行等方式绿色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使用环保袋,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和餐具;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为大地增添一抹绿色;加入环保志愿者队伍,宣传环保知识,提高身边人的环保意识;监督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 省人大、合肥市人大、江淮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成员单位、合肥市包河区有关代表及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职工代表、环保志愿者、新闻记者等参加仪式。

关于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施工安全和扬尘污染防治抽查暨安全生产专项稽查情况的公告

关于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施工安全和扬尘污染防治抽查暨安全生产专项稽查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根据《2024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建稽函〔2024〕212号)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施工安全和扬尘污染防治抽查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4〕391号),依据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稽查工作的意见》(建发〔2024〕25号),我厅自2024年7月20日起对全省16个地市(省直管县、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暨安全生产专项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共分4个检查组,随机抽取66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同步对全省16个地市(省直管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专项稽查。重点检查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压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落实、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理、施工现场人员持证上岗、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询问谈话等方式,共发现各类问题598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扬尘防治措施缺位的15个项目下发了执法检查建议书。对发现的问题,均列出问题清单现场反馈,并全部移交地市要求限期整改。 从检查、稽查情况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能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及扬尘污染防治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扬尘污染防治可控。 二、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主管部门。一是制度文件宣贯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主管部门制度文件宣贯传达不全面,未下沉至所属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对本市住建领域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相关活动未及时掌握。二是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不强。对检查发现的部分问题隐患,督促整改不及时,未能举一反三,或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存在“带病作业”的现象。三是重大安全隐患和扬尘污染管控不彻底。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施工项目未进行差异化监管,部分工作仅停留在台账上;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建设项目,多以通报批评为主,依法行政失之于宽。 (二)市场责任主体。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设单位未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危大工程清单;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管理人员没有安全教育记录、入场作业人员未组织三级教育或已组织但教育时长不足;监理单位部分监理实施细则未编制,安全责任制签字不完善,部分监理单位安全检查记录缺失等。二是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未压实。部分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履行不到位,建设单位存在未单独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未单独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未任命专(兼)职扬尘防治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未定期组织扬尘防治检查,对现场扬尘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未见管控记录。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一是项目现场关键人员不在岗。部分项目存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或不到岗履职、备案人员与实际人员不符、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情况。二是部分项目现场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编制,针对性不强,未按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和验收,专职安全员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少数项目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现场存在较多事故隐患。三是部分项目现场施工用电存在安全隐患。现场配电箱设置位置随意,用电乱拉乱接,施工用电方面总配电房五防一通不到位、一闸多用,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TN-S”接零保护要求。四是部分项目起重机械使用管理不到位。施工总承包对于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存在“以包代管”现象,完全依靠起重机械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现场存在起重机械维保不到位以及限位保险失效等情况。五是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如电梯井、料台口防护不严,脚手架剪力撑缺少,连墙件间距偏大;人货电梯料台门未及时安装;部分设置在防坠半径范围内,无防雨设施;基坑边坡未按规定进行防护,土方开挖放坡不符合要求等。六是部分项目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施工道路未硬化,施工围挡高度不足,车辆冲洗设备、扬尘在线监测和现场视频监控设备未有效使用;未对外张贴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扬尘防治责任人不明确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抓紧整改,切实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对于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依法查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项目整改和责任单位及人员处理情况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部署,紧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从严从细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三)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抓好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切实提高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四)加强依法联合惩戒。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合督查机制,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深化区域联防联控,会同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和扬尘污染防治等进行专项督查。对监督管理较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存在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五)持续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秋、冬季是扬尘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检查,进一步完善应急措施,开展扬尘污染防治自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措施,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建设。                                                                                2024年9月19日

科技创新助力合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

为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合肥市通过制度保障、信息化监控、执法监督等方式,织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网络。 健全保障制度,规范管理要求。制定施行《合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及《合肥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扩大我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对达标排放依法严格要求,为超标排放机械执法处罚提供依据,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法制化。 科技创新赋能,加强科学监管。选择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1529台老旧和高排放机械安装电子标签。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管平台,通过电子围栏、氮氧化物等传感器远程监测,实现远程排放监控的管理目标。通过定位、电话督促、现场检查、监督性检测等方式,压缩老旧和高排放机械使用空间,引导进行尾气治理或者新能源替代。 市县两级联动,提升编码登记。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县分局上下协同,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市局精心部署,分局全力配合,通过开展专项培训、入户宣传、执法监管等方式,动员非道路移动机械企业和车主积极主动申请编码登记。 严格执法监督,处罚整改闭环。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测,通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全市的厂区、工地、物流园区、码头等机械常用地点开展监督性检测,对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在限定日期内维修治理整改后复测,复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下一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将综合运用管理政策、技术措施和执法手段,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治理,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发挥更大作用。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三坚持”谋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早谋划、早部署2024年大气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天蓝水清。        坚持“三水统筹”,强化流域单元系统治理。加强水质达标工作调度,健全水质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排查治理等机制。滚动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八大专项行动,细化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推动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提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推进新安江干流及重要支流791个入河排污口、长江一二级支流1169个疑似排口、阊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复制推广新安江(黄山段)美丽河湖经验和做法,有序推进全市流域美丽河湖建设。        坚持“五控齐抓”,推动废气协同管控。深入实施臭氧和细颗粒物“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谋划监管能力系统整合提升项目,持续开展涉VOCs企业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监测执法力度,继续推进国三以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加快推进农村菊花加工热源替代,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继续抓好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噪声扰民、道路扬尘等群众“家门口”问题专项整治。        坚持“双碳驱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统筹推进低碳城市创建,开展2022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探索碳汇核算,为下一步碳汇交易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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